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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6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一覽表及需求調查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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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116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一覽表及需求調查表各1份,請於115年10月28日(星期三)前完成需求調查填報作業,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力學院115年10月12日人發綜字第115030105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訓練班別需求填報方式及重要注意事項:
(一)填報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妥需求調查表,另為避免訓練資源浪費,除填具符合參加對象資格條件之需求人員欄位外,並須填列遞補人員(未填符合參訓資格之遞補人員不予受理),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訓科),電子檔併寄承辦人信箱(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 ) 彙辦;無則免送。
2、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由人事單位至人力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訓練承辦人專區之「需求調查填報-116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完成線上各班別需求填報作業(務請預控符合參訓資格之遞補人員);無則免報。
(二)重要注意事項:
1、請符合研習課程參訓資格之同仁依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參考各班別研習目標及研習對象確實填列訓練需求,並請留意各班別「研習對象」所列重複參訓相關規範。每人填報研習時數以不超過42小時為原則(以每日6小時計算)。
2、本次調查於系統中分設「臺北院區」及「南投院區」頁面。除特殊班別、遠距同步及數位課程之需求外,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應於「臺北院區」進行填報。
3、提報參訓需求人員經派訓後因故無法參訓,原則由遞補人員或原提報單位另行指派符合參訓資格人員受訓;若因請假或未到訓致影響本府聲譽及訓練需求受分配名額者,將作為次年提報參訓需求之參考;倘有多次請假或未到訓情事,另依「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檢討行政責任。

相關附件
  • 116年預定辦理班別一覽表PDF
  • 原函及附件PDF
  • 需求調查表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