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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公告本校114基隆市立明德國民中學第19~21次代理代課甄選結果及剩餘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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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皆無人報名

缺額:專任輔導教師乙名

資格: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1 月 14 日臺訓(三)字第 1010211518 號函

國中代理專任輔導教師之聘任,教育部同意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理」辦理

惟代理專任輔導教師其專業知能仍應符合教育部 101 年 4 月 12 日臺訓(三)字第 1010046968C 號令核釋之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

即第三招後招聘之代理專任輔導教師得不具教師證,但應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又其「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

依教育部 97 年 7 月 29 日台訓(三)字第 0970130623 號函及 101 年 6 月 18 日臺訓(三)字第 1010112052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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