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欲申請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公立國中小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一案,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30日桃教中字第1150026302號函辦理。二、旨案相關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詳如附件。三、檢附該局來函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