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5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5001602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