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轉請查照並請加強宣導。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74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