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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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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D號函辦理。
二、前揭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郭視察,電話,(04)3706-1535;「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請逕洽該部國教署張小姐,電話,(04)3706-1548。

相關附件
  • 教育部_函PDF
  • 教育部_令PDF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ODT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