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工作職掌-主任(張必文):
1. 組織編製之擬議及教職員工一覽表之編造報核事項。
 2. 教職員任免、遷調、敘薪之事項。
 3. 教師登記檢核之擬辦事項。
 4. 應徵召服役教職員之查報。
 5. 兼代課報表之編造報核。
 6. 教職員差假勤惰管理統計。
 7. 教職員執勤之編排與查核。
 8. 教職員成績考查之擬辦。
 9. 教職員獎懲案件之呈報。
 10. 優良教師之遴報。
 11. 教職員工出國案件之辦理。
 12. 教職員工俸給待遇之簽擬。
 13. 教職員申請各項補助費及實物配給之查核。
 14. 教職員工請領房屋津貼之會核。
 15. 教職員輔建購宅貸款之擬辦。
 16. 教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案件辦理。
 17. 退休人員及撫卹遺族之照護。
 18. 人事資料報表之編報事項。
 19. 有關人事證明文件之核發。
 20. 人事資料登記、統計分析、保管及經管財務保證之查對。
 21. 教職員工之公保、健保業務。
 22. 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有關扣繳款項解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