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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391號暨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實施對象係下列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
執行期程: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轄屬教育主管機關檢核後撥付經費:
學校公告事項 有關「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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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113年度第2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及114年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 客家委員會113年度第1次及第2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 國立成功大學2024年春季及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 申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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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補助計畫,每師於同一場次閩南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 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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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參考考試之同仁欲申請,請洽教學組長)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391號暨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實施對象係下列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
執行期程: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轄屬教育主管機關檢核後撥付經費:
教育部113年度第2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及114年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客家委員會113年度第1次及第2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國立成功大學2024年春季及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申請原則:
本補助計畫,每師於同一場次閩南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