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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規章及文件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
- (一)受理時間:每年受理提案2次,114年度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14日(星期五);
- 第2次受理收件截至114年9月15日(星期 一)止,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
-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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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 檢附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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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
- 2.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個人/團體提案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