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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校應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事項如下:
  • 學校為全面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全面禁止類菸品(如電子煙):
    • 任何人使用,處二仟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 供應者,處一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販賣者,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未滿20歲之人不得吸菸,違規吸菸之學生須由學校依規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戒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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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電話:02-24561274 · 傳真:02-24552125 · 地址:基隆市[206]七堵區長興里東新街20號

Keelung Municipal Ming Der Junior High School

No. 20, Dongxin St., Qidu Dist., Keelung City 206006 , Taiwan (R.O.C.)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 基隆市反霸凌專線:02-24322134 · 學校反霸凌信箱:antibullying195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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